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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四歲童背三千萬債>過去此種狀況層出不窮,故在2009年五月時,立法院三讀通過「民法繼承編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將現行民法「概括繼承原則」,改為「全面限定繼承」。未來繼承人僅須以繼承所得遺產,負有限清償責任,傳統「父債子償」走入歷史。在法律上這個父債子還好像走入歷史,但在現實中人的心裡面卻深耕仇富,與無良商人的後遺症,一再訴說著子背家族的業難消。

12月的一個星期三,我帶女兒參加公司的聚餐,女兒人來瘋的個性在那天再度展現,口無遮欄的毛病,在捷運上唱著生日不快樂的歌。說了兩次無效後,我在走路回家的時候,再度跟她溝通很久:如果妳的生日被別人唱了改編歌詞而不被祝福的話,妳高興嗎?妳喜歡嗎?女兒說別的小朋友大家都是這樣唱這樣玩的。我還是重覆的說:如果妳生日我不再給妳祝福,也不唱生日快樂歌,也不送妳禮物妳OK嗎?而其他人對妳唱生日不快樂的歌妳覺得好嗎?妳沒自己主見,那別人打人妳也會跟著打人嗎?妳不知道這是不好的事嗎?她看了看我說了句:我又不會做壞事。好啦!我以後不會亂唱了。雖然聽到她如此說,但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。

星期四的時候,我台大法律的教授又上報了,原來是為了無良商人在FB發出的言論,內容約略是這樣:因為不滿物價沒有跟油價一起下跌,針對不良商家說:祝你開超跑撞車;祝你老公找小三;祝你老婆找小王;你兒女被撿屍。(怎麼跟我女兒的生日不快樂歌一樣不好)我的心情與感覺很不OK,對於老師的專業,我沒有質疑,但對於這樣說法,我只有希望不要讓小朋友聽到、看到,尤其不想讓女兒對我說:大人都這樣說,我為甚麼不可以?晚上到學校聽課,又聽到另一個教授說,他其實不覺得柯醫師是好的市長人選,但他選他,因為不要選連只好選柯;而為何不選連,因為連背有家族歷史有錢人的十字架。這兩位法律教授是怎麼了,不是在法律上都大肆改革,父債不用子還,罪不及兒女,但骨子裡的行為卻大有脛庭。有市調說台灣沒仇富,但事實呢?古云:師者,所以傳道、授業、解惑。而此說法我想用在現在,大概只剩授業了。憂慮更深。

周末是女兒幼兒園的第一次同學會,一堆家長見面聊不完的話題,小朋友更是玩到不行。而小孩只要來到林老師這裏,我們家長連看都不用看,放心的很,這個環境再也找不到。園長、泡泡老師與YALLOW媽咪都排開行程,一定要見到孩子們,這些孩子像他們自己的孩子,而我們家長共同的感受是,現在的老師有心與熱情如這裏的則真的不多了。很多老師都只是將教書當作一份工作,我們真的很幸運,在幼兒園就找到這些付出20多年歲月,還不斷進修求進步的園長與老師。而現在很多老師為自己的評鑑而教,而表現如兩面人的更不少。現在所謂的校園霸凌已不再指的是肢體、言語甚至有關係與網路,而資訊發達後覺得連性侵的霸凌都在增加。當我看到我自己的教授,再看看這裏對於教育我是憂心的。園長拉著我說,廚房阿姨退休回去帶孫了,但她好想好想元元,吃飯時就會想到元元的樣子,這一瞬間真想女兒沒長大,永遠在此環境裏,只有愛,沒有社會這個大染缸。

我是學財經的,人稱分析師,若師都只剩授業的話,那麼我能教女兒的,大概是理財這一塊。但做人基本道理當然不能因時代的改變,在我教女兒,自己的東西自己存錢自己買時,我同時給了她一個觀念,自己為自己負責,故我將很多的選擇權交還給她,故她的決定不對不能怪罪給我們,當然相對的我也告訴她,爸媽若有何不OK,債也不該由她來還(雖然我現在我是在幫她存富)。而我接下來的工作,是灌輸她不能因一個人的家庭背景來衡量這個人。社會不該嫌貧,但也不需要仇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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